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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湖南生物机电职院》报管理办法

2009-05-31  宣传统战部    访问量:

第一章 总 则
第一条  《湖南生物机电职院》(以下简称“院报”)是学院党委和行政机关报,为学院内部刊物。院报是学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,是学院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载体,是学院联系师生员工、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要纽带,是展示学院对外形象和塑造学院品牌的重要窗口。
第二条 院报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广大师生为工作的根本任务,以“办报育人”为宗旨;认真贯彻党的宣传思想工作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团结、稳定、鼓劲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;发挥交流信息、舆论引导、维护稳定、繁荣文化和传承文明的作用,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,唱响主旋律,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。
第二章 组织机构
第三条 院报编委会是院报的领导机构,学院党委书记任编委会主任,副书记任编委会副主任,其他党委委员为编委会成员。编委会负责制定办报的宗旨、原则,负责院报工作的指导、统筹、协调。
第四条 院报编辑部是在编委会领导下常设的院报具体办事机构,隶属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。负责院报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等日常工作和全院通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第五条  院报编辑部设主任1名,副主任1名,责任编辑1名,编辑若干名。由宣传统战部正副部长分别任主任和副主任,宣传统战部干事任责任编辑,党政办公室、纪检(监察)室、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、团委的相关人员为院报编辑部成员。
第三章 院报编辑部工作人员职责
第六条 院报编辑部主任工作职责:
(一)负责把握院报的出版计划和宣传报道的要点。
(二)负责每期院报的终审,稿酬审定。
(三)主持召开编辑部会议,研究部署院报工作。
(四)负责对院报编辑人员的工作指导和考核工作。
第七条  院报编辑部副主任工作职责:
(一)主持院报编辑部日常工作。
(二)主持院报的编辑出版工作,主要包括:提出报道计划、要点,主持召开编前会、定稿会,审查各版稿件、决定稿件取舍,审定各期报纸的清样。
(三)对编辑部人员的聘任、培养、使用、考核、奖惩提出意见。
第八条 院报责任编辑工作职责:
(一)遵循院报质量管理的要求,完成院报的编辑工作,包括:提出院报的报道计划,采写稿件和组织教职工、通讯员采访撰写稿件,对来稿进行选择、加工、修改,配置稿件、组织版面和版面设计工作。
(二)负责院报的校对工作。承担分工的院报内务和编辑内务工作。
(三)完成编辑部主任安排的采访任务及事务性工作。
(四)负责将当期院报各版的版样、稿件、图片呈交编辑部副主任审稿。
(五)负责组织院报校内发送和校外邮寄工作。
(六)负责建立和管理好院报档案。
第四章 编辑部工作制度
第九条  新闻报道制度
(一)建立按工作范围分工报道的通讯体制。全院性重要新闻由本报编辑部负责组织报道工作,各部门的新闻由各部门的通讯员负责报道。
(二)实行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新闻的制度。反映部门工作和人物的新闻稿,须经负责人审查同意。各部门负责人和通讯员对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负责。
(三)院报通讯员和其他作者应增强新闻敏感性,提高写作能力,积极为本报提供各种新闻稿。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的通讯员及时完成报道任务。
(四)责任编辑处理新闻稿件的方法
1.根据当前学院建设、改革发展的重要程度选用;优先采用较为重大的、反映较大范围的、时效性强的、典型性强的、同类稿件中先投来的。
2.按级选载新闻稿;按先院级,后部门、科室、班级的顺序选载新闻,保障重要新闻优先见报。
3.以“简讯”形式扩大新闻容量;有指导意义的新闻稿较多时,尽量把其中有新意的重要新闻以简讯的形式见报,力争不积压。
第十条 院报内容审定制度
(一)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宣传报道,并根据一些新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。
(二)定期召开编前会,讨论本期报道重点,分配重点组稿和采写任务,提出发稿要求。同时各版编辑交流组稿情况,避免重复和遗漏。
(三)责任编辑为稿件的第一审稿责任人,负责稿件的审稿和送审工作。无论是本报编辑采写的稿件,还是通讯员、师生员工的来稿,责任编辑都要认真审稿。责任编辑把好内容关,有拿不准的问题请示编辑部主任,编辑部主任有问题请示主管领导。
(四)审稿工作中要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放在首位,从舆论导向、社会效果、内容的客观真实性等方面,对稿件进行审查。凡舆论导向有误、社会效果不好、内容失真的稿件,均不得采用。
(五)审稿程序:涉及学生班级工作、班级生活的稿件,原则上请辅导员审阅。涉及学院、部门工作的内容,原则上由学院、部门负责人审阅。涉及全院性思政、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方面的工作,原则上由职能处室负责人审阅,必要时请分管领导审定。稿件内容涉及师生员工个人的,应先请本人审阅。对政策性、思想性、导向性把握不准的稿件,及时送交责任编辑审稿。送审稿一般应由审阅人签字,未签字的,责任由责任编辑承担。
第十一条 院报校对制度
(一)校对工作的任务是对原稿负责,发现原稿有错漏和不妥之处,应及时提交有关编辑解决,保证报纸的出版质量。
(二)校对工作的主要内容:校对原稿,避免差错,保证版面的规范化。
(三)一校应对照原稿或读校,二、三校可采取默校。但重要稿件二校时必须进行重点校对,以确保校对质量。规定的校对次数,不能任意减少。
(四)校对时必须采取规范的改校符号,保持校样整洁。
第十二条 院报档案登记制度
档案资料的妥善保存,是院报编辑部的重要工作之一,因此,制定下列规定:
(一)保存好来稿,做好采用来稿登记工作;未采用稿和采写资料保存一年,以备查考。
(二)院报版样及采用稿和主管领导签字的终审样按期装袋存档。
(三)院报每年的合订本送学院档案室和图书馆存档,编辑部保存好余下的部分,和图书资料一样,借阅登记。
(四)建立学生通讯员档案(系部、年级、专业等基本情况)。
第十三条 总结考评制度
(一)通过编前会等形式,定期进行阶段的总结和交流。
(二)定期开展评报工作。
(三)认真进行本部门和个人的年终总结,做好年终述评;接受主管部门的考核。
(四)不定期召开院报编委会成员座谈会,听取意见和建议,不断提高院报质量。
第十四条 编辑部会议制度
(一)每期发稿前召开编前会,讨论确定本期稿件;每期出版后编后会,总结本期办报工作。
(二)定期召开编辑部工作会议和通讯员会议。
(三)遇到以下情况时要及时召开会议:需要学习、传达院党委、行政或上级有关精神时;推选好新闻时;遇到重要问题时。
第十五条  稿酬发放制度
(一)院报稿酬发放坚持实事求是,谁写稿谁得酬的原则,在每期院报印刷后,由编辑部及时造表发放。
(二)每千字稿酬原则上30元。
(三)短稿稿酬从优。简讯稿一般每篇10元。通讯、特写、专访、评论及文学类稿件,每千字按20元至40元标准。摄影作品每幅10元。诗稿每20行以一千字计。
(四)选用的文摘稿、资料稿、录音记录稿,按稿酬平均数的50%付给。
(五)对编辑人员加工修改过的稿件,将酌情扣除部分稿酬。
(六)每期发编辑、审稿费每人100元。
(七)稿酬发放由专人负责,每期发放一次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第六章 院报人员工作规范
第十六条 学习与研究
(一)要把学习新闻理论和业务知识作为一个长期的工作来抓,要关注新闻舆论界的发展动态。
(二)把研究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,培养新闻敏感。
(三)熟练掌握消息(含简讯)、通讯、新闻评论、述评等常用新闻体裁的写作方法。
(四)能结合业务撰写论文。
第十七条 采访
(一)能够独立执行采访任务。
(二)采访一般要事先与采访对象约定,突发事件采访要及时。
(三)严守真实性原则,尽可能掌握第一手材料,不得靠道听途说或小道消息获取素材。
(四)不得干扰采访对象的正常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,尊重其隐私权。
(五)信守承诺,借阅的各种采访资料要按时如数归还。
第十八条 写作
(一)根据新闻事实和掌握的材料,选择合适的新闻体裁。
(二)语言准确、简洁、通俗、生动、流畅。
(三)内容上要突出重要新闻事实,加大信息量。
(四)写法上既要继承传统,又要大胆创新,不拘泥于固定模式。
第十九条 稿件处理
(一)所有稿件必须经过审核方可发表。
(二)稿件取舍要以是否具有新闻宣传价值为标准,以指导性和影响力为原则,杜绝一切政治错误或内容不健康的稿件。
(三)重点稿件与一般稿件要分开处理。
(四)对于时间原因影响新闻性的可用稿件,要予以适当技术处理,以突出指导性或影响力。
(五)认真改稿,避免原则性错误和辞章、语句、词语、文字和标点符号的使用错误。
(六)同一主题、内容或形式的稿件一般要进行合理配置。
(七)精心制作标题。标题要突出核心内容,准确、生动、活泼,避免机械重复事实,忌用煽动性或口号式标题。
第二十条 版面
(一)版面编排思路要与报道思想一致。重点稿件要突出。
(二)各版稿件要多样化,原则上要有新闻、图片、言论等,发挥版面的综合功能。
(三)标题要醒目,引题、主题和副题要有区分,布局要有美感,避免穿插、转接过多,影响视觉效果。
第二十一条 其它
(一)自然来稿要集中放置,处理情况要及时与作者联系。
(二)批评性稿件一般不针对个人,突出其普遍意义。点名批评要经过编辑部主任审定。
(三)读者反馈意见要有记录,来信要存档。
第七章 通讯员管理制度
第二十二条 通讯员的条件
(一)政治思想素质好
(二)热爱宣传工作
(三)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强
(四)具备新闻敏感性
(五)有较强的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
第二十三条 通讯员的任务
(一)服从编辑部的组织管理,积极宣传报道学院和本部门的教学科研、学生活动及各项工作成果,积极宣传学院和本部门师生员工优秀事迹,认真撰写稿件。每学期被本报采用的稿件不得少于2篇,每月至少同编辑部联系1次。
(二)及时、定期向编辑部传送本部门的新闻信息。
(三)负责接待和组织院内外媒体的采访活动,完成编辑部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任务。
(四)及时了解读者对院报的反映,为办好院报想办法,提建议。
(五)负责本部门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存档。
第二十四条  通讯员的培训
为提高通讯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,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,进行交流提高。每学期以会议、讲座等形式进行通报宣传报道计划和业务培训,内容为:
(一)介绍院报任务、版面安排、栏目设置、稿酬制度等;
(二)布置宣传报道计划;
(三)举办消息、通讯、言论、摄影等知识讲座;
(四)不定期召开座谈会,沟通情况,交流写作经验等。
第二十五条  通讯员的考核与奖惩
(一)编辑部根据通讯员的工作情况,每年对通讯员进行考核评定,对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,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宣传统战部。
(二)通讯员在一年内没有向编辑部发送2篇稿件者按自行取消资格处理,证件收回。工作中违反宣传规定,采写报道严重失实,造成恶劣影响者,分别予以批评、警告、直至取消资格,收回证件。
第八章 附 则
    第二十六条 本办法由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。
     第二十七条 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二O O九年四月三十日

(编辑:Admin)